务条件为重点,深层次的对己方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论证。述标需说明的内容一般包括:
a. 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
b. 设计在人力资源、设计管理体系、设计经验上的优势;
c. 采购在供应商资源、采购管理体系、催缴及监造上的优势;
d. 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施工方案的先进性、可行性;
e. 自身项目管理的优势,对投标项目如期完成的保证;
f. 对项目安装现场QHSE管理的体系建立,安全施工的保证;
g. 对履约投标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剖析;
h. 对投标项目自信心的表达以及必要的承诺。
2.答辩
答辩主要是为应对招标人对己方投标文件不清之处进行澄清的过程,此过程中如能进行合理的阐述,亦可增加中标的机会。此阶段,因为投标项目已经开标,对于竞争对手的报价及其实施投标项目的方案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因此在答辩阶段应做到有的放矢、目的性明确。
a. 修订商务报价条件,在报价金额不变的条件下,增加或减少承包的费用;
b. 修正技术条件或商务条件,在不降低中标几率的前提下,减少投标项目的风险;
c. 对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清的地方进行说明,明确己方的表述,向招标人传达清晰的信息;
d. 及时对投标文件中的缺陷进行补救,避免己方陷入不利的境地。
七、投标后总结
直到招标人确定了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和非中标通知书,一个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才算基本告一段落。无论企业中标与否,都应该及时地进行投标总结。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得失,为下一次的投标积累有用的信息。大多数情况下,招标文件都会说明招标人没有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因此投标总结更多的要依靠在开标之后直至招标人发出通知书的期间,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中所获得的方方面面的信息、对于己方和竞争对手之间差异的分析等方面积累而成。 上一页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