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建筑业原先没有“项目管理”一说,随着许多境外项目管理公司进驻中国之后把“项目管理”的概念引入了中国建筑市场;而项目管理服务又一直让人与本地的“监理”服务混淆不清。
中国建筑业原先没有“项目管理”一说,随着许多境外项目管理公司进驻中国之后把“项目管理”的概念引入了中国建筑市场;而项目管理服务又一直让人与本地的“监理”服务混淆不清。
一、工程监理
监理是业主、承包商之外独立的第三方,他接受业主的委托,根据业主需要监督工程项目,但主要是施工阶段。聘请监理是国家的强制要求。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协助业主实现建设工程的总目标,即控制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和成本三大目标,但通常以控制工程质量为主,包括使用材料的质量和施工质量等。
监理比较注重项目的微观事项,如检测现场质量并看它是否符合规范、文件和手续等要求。
二、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延伸,站在业主的一方,代业主管理项目的各个方面,从施工前的设计、招标,再到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公司的核心目标是帮助业主通过管理工期、成本、安全和质量等项目的各个方面而实现交付成功。
项目管理相对于监理而言比较宏观,它更注重项目的规划、管理、控制方法等。
三、二者在强制性方面的区别
国家强制性推行监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如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等。
而项目管理是由业主根据需要而选择的一种交付方式,没有任何硬性规定。
四、二者在管理范围方面的区别
传统意义上的监理是指施工监理,一般只在施工阶段介入,直到竣工。其主要职责是监督项目的质量与进度,包括: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工程开工申请、工程材料与半成品质量检验、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技术复核、单位工程与单项工程中间验收、技术经济签证、设计变更处理、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施工备忘录签发、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工程款支付签审、工程索赔签审等。
项目管理公司代业主管理项目的各个阶段,从项目最初的设计到施工阶段,直到整个项目全部结束,其职责包括:(一)施工前期:对项目的范围和总体状况达成一致后准备项目任务书;为业主所选用的设计顾问建立标准并对其进行管理,包括准备专业服务协议等;准备成本规划和预算评估,并在整个项目中报告成本控制方案;准备整体规划进度;就价值工程和项目可建性等事宜向业主提出建议,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价值;管理设计进程;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络协商;制定采购战略,管理总承包商的招标过程,与业主协商并推荐合适人选,并准备商业文档;整合设计文档,编入合同。(二)施工阶段:在施工期间监督和管理总包商和顾问;控制成本、时间、质量和安全,制定补救规划,并为整个项目期间的会议准备常规项目报告;控制进度,以符合目标日期;准备项目会议和报告;项目竣工管理。
另外,一些项目管理公司会根据特定的业主或项目提供进一步的管理服务,比如:准备商业评估,就项目财政进行协商等。
五、当前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差距原因
国家推行工程监理制,其本意就是推行工程项目管理,也就是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工作。但是,有部分监理企业承担了些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是不全面,不系统的。大多数监理企业距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相差很远。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原因:
(1)监理企业定位及政策不符合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监理制度的推行本意是改革原有建设管理模式,推行现代化的管理项目理制,在计划经济影响仍十分顽固的情况下,项目业主不肯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放权给监理人,既然法规规定必须请监理,只有质量管理一项了。由此形成了对质量工作“政府监督、社会监理”的定式。
(2)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目前的监理单位很难全面涉足真正的项目管理。资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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